OSHA 规定护栏必须比行走作业表面高出 42 英寸(约 106.7 厘米)(误差不超过 3 英寸(约 7.6 厘米)),并在任何位置能够承受 200 磅向下或向外的力。如果施力后栏杆高度降至 39 英寸(约 99.1 厘米)以下,则栏杆不符合 OSHA 标准。根据 OSHA 规范 55《联邦公报》13360,对于原有的女儿墙或护栏,可接受的最低高度为 36 英寸(约 91.4 厘米),更换女儿墙或护栏会给作业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风险。此外,如果没有高达 21 英寸(约 53.3 厘米)的女儿墙或墙体,安装的护栏必须具备中间栏杆、防护网、实心板或类似组件。